深化“法院+监管+行业”协同治理合力推动金融纠纷多元高效化解
——阳春金融监管支局联合阳春市人民法院、阳江金融消协签署《全面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金融领域“枫桥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25年6月25日,在阳江金融监管分局的指导下,阳春金融监管支局、阳春市人民法院、阳江金融消协联合签署《全面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正式成立阳春市金融纠纷调解服务站。阳春金融监管支局、阳春市人民法院、阳江金融消协有关负责人,以及阳春市辖区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近50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备忘录》明确了“法院+监管+行业”协同发力构建覆盖全面、衔接紧密、运转畅通的多元解纷机制。一是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三方共同建立阳春市金融纠纷调解服务站,辖区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法院引导当事人开展调解并畅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金融监管部门压实金融机构矛盾化解主体责任,行业协会增强对金融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建立金融纠纷案例库,针对新类型、涉众型、重大复杂金融矛盾纠纷以及其他重要金融法律事务及时开展协调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对称,共同做好金融纠纷治理,营造和谐、稳定、良性循环的金融消费环境。三是开展联合宣传,三方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金融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司法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强化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方在协同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要加强沟通研判,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金融纠纷调整服务站的成立,为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搭建高效沟通平台,可以充分发挥法院和监管对金融纠纷化解的指导和协调功能以及金融消协的行业管理及专业优势,既增强调解公信力和权威,同时兼顾了调解的灵活高效,切实推动解决金融纠纷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高效维护金融消费双方的合法权益。
签署仪式结束后,各单位、银行保险机构围绕金融纠纷治理开展交流座谈,与会人员通过经验分享、问题剖析、意见反馈等,共同探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高效途径和方法,推动金融纠纷治理提质增效,现场气氛融洽热烈,效果良好。
下一步,阳春金融监管支局将以《备忘录》签署为契机,加强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合作单位的沟通衔接、统筹合作,凝聚多方力量,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力争将《备忘录》内容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惠民成效,切实提升辖区金融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春监管支局供稿
满盈网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